骂人、散布他人隐私 个人朋友圈是“法外之地”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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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郑州10月19日电,王佩报道,社交圈看似隐秘,其实也是公开的园地。个人社交圈算是“不受法律约束的领域”吗?在社交圈里说的话,就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吗?

基本案情

范某和王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,后来一起做生意亏损,发生了金钱方面的矛盾,因为范某没有按时还钱,2021年6月28日和6月29日,王某在社交平台上随意展示了原告的身份证和学信网上的照片,并且附带了不尊重的言辞,范某发现后把王某告到了郑州市管城法院。王某声称,在社交平台展示原告资料是为了追讨欠款采取的不得已措施,其内心没有过失,而且公布的范某资料并非隐私内容,范某要求的经济补偿和维权成本既缺乏事实基础也缺少法律支持。

法官耐心说明后,王某明白维护自身权益需走正规合法途径开元ky888棋牌官网版,对自己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不当言论深感抱歉,同意将其社交平台上的不当内容移除,同时公开作出致歉表态并持续十日以上。通过法院的调解,范某表示愿意在本事件中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,并将两万元钱款退还给王某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九百九十条 民事个体所拥有的生命安全保障、身体完整维护、身体健康维护、个人姓名使用规范、组织名称使用规范、个人形象展现规范、社会评价维护、个人成就认可维护、个人信息保密维护等权益。

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身权利遭到侵犯的,当事人有权依据本法和相关法规要求实施侵权行为者承担法律责任。对于要求停止侵权行为、排除阻碍、消除风险、消除不良后果、恢复声誉以及进行赔礼认错等诉求,不受到诉讼时效制度的约束。

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民依法享有声誉权益。任何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用贬损、诋毁等手法损害他人的声誉权益。声誉指的是社会对个人品行、社会地位、能力水平及信誉程度所作出的综合评判。

当某种行为会危害到别人的生命安全或者财产利益时,受害方有权要求实施该行为的人停止侵害,消除阻碍,化解风险,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法官提醒

社交网络平台包括微信、微博等开yun体育app入口登录,用户享有表达意见的权利,但言论必须符合道德和法律规范,切不可触碰红线,保护自身权益需通过正当途径,在个人社交圈内亦不可随意泄露他人信息,更不能藐视法律尊严,否则将面临法律惩处开元ky888棋牌官方版,个人社交空间并非不受法律约束的区域,任何违法举动都会受到法律制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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